2013年11月6日星期三

創業者加盟經營宜謹慎保證金要不回

近幾年來,以特許經營、加盟連鎖為主要茶飲加盟手段,建立全國經銷渠道的招商經濟在我國發展迅速,為眾多創業者提供一個新的創業選擇。然而,加盟連鎖並非是“搖錢樹”,如果不仔細對加盟商詳細調查了解,對市場進行周密分析,加盟連鎖對一些人來說,很可能是場噩夢。如何避免風險,繞過陷阱,恐怕是入行前首先要修的一門功課。
加盟店經營不下去
保證金要不回
日前,南昌的甘先生向投訴,他於2008年5月加盟了長沙的“阿熊飲品”,在南昌開了一個小飲品店,花了1。58萬元加盟費,又花了1。5萬元買設備,花1。4萬元向進貨,還繳了5000元質量保證金。這筆保證金約定是不能改變飲品烤肉食材的口味,並約定如果不做飲品了,可以退還。甘先生又花了1萬元裝修門店後,飲品店開業了。但在開業5個月後,因經營不善,無法維持下去了,飲品店只得關門。甘先生於是向“阿熊飲品”索要5000元的質量保證金,結果打電話30余次,對方每次都說退,卻一直拖著不退。甘先生說:“當時加盟‘阿熊飲品’時,‘阿熊飲品’的工作人員說每天營業額可以達到1600元至1800元,半年多就可收回成本,可是自己開店後每天只有200至300元營業額,最高的一天才400元。我花了6萬元就是這樣一個結果,現在不做了,質量保證金都要不回來。”
電話采訪了“阿熊飲品”的熊先生,熊先生說,他們之所以不退甘某的質量保證金,是因為他只在進了一批貨,後來就改進其他的貨了,所以這個質量保證金是不退的。但是甘先生說:“我的確只進了一批貨,因為生意不好,有些貨到關門不做時還沒賣完。我花了那麼貴的加盟費,還有什麼必要從別的地方進貨呢?我從未在任何地方進過貨,現在這樣信口雌黃,就是想賴掉那筆質量保證金。”甘先生現在很後悔當時加盟的一時衝動,6萬元積蓄打了水漂。
異地加盟維權困難
目前,像甘先生這樣的加盟者很多。打開網絡搜索“加盟招商”4字,就會發現加盟招商的商品從服裝鞋帽到燒餅烤鴨,從床上用品到煙花爆竹,甚至液化氣站到美容排毒等等,應有盡有。加盟商的招商宣傳都是成本極低、利潤極高,“飲料加盟千元投資,日賺3000”、“白手起家,年賺100萬”,這樣的宣傳讓很多人心動。前兩年在長沙蔡鍔路曇花一現的“加盟燒餅店”還讓人記憶猶新。一年時間內,蔡鍔路上五六家名稱不一但內容相同的燒餅店相繼開業:“武大郎燒餅”、“土掉渣燒餅”等,不少人還曾在開業的前幾天排隊買過燒餅。但在開業後不到兩個月,這些店子就都關門歇業了。
也接到一些加盟被騙的投訴,許多人反映加盟生產某些塑料制品,加盟商許諾低成本,還回收產品,但最後卻對產品挑盡毛病,根本不回收產品,自己花了加盟費不算,貨款也白白損失了,最後大家來找加盟商時,卻發現加盟商已經卷款走人了。去年,有幾十名外地人到報社反映,加盟長沙某個營銷策劃做一些小家電及休閑用品,最後不僅加盟前許諾創業加盟的多種產品根本沒有貨,而且大多數的產品都是三無產品,進的商品根本賣不出去。他們要求退貨及退還加盟費,卻遭到拒絕。
目前,創業者加盟經營多為異地加盟,一旦權利受損要維權,很是費時費力。很多連鎖加盟的合同都約定加盟商所在地法院作為糾紛解決的法院,但一旦糾紛發生後,加盟者將面臨異地訴訟不便、訴訟成本高、執行難度大等諸多困難。有些加盟商利用加盟者這一劣勢,拖延訴訟、拒不調解,最終人去樓空。
加盟經營要多長幾個心眼
面對良莠不齊的加盟商,怎麼樣避免風險,繞過陷阱,有市場營銷經驗的人士指出,首先加盟者要判斷特許加盟企業的實力,中小投資者投資加盟店不僅需要膽識和眼光,還必須花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做好加盟前的調查工作。一般情況下,加盟雙方會相互考察,如果加盟商不注重考察加盟者的基本情況、盈利能力等,說明其並不是真正的特許經營,加盟者就應該格外小心謹慎。
選擇加盟商時,盡量選擇知名度高、信譽好的連鎖品牌,在簽訂合同時不要輕信和盲從對方的宣傳。必要的時候,還可以聘請律師對簽約的合同把關。特許經營合同是加盟商與加盟者之間法律協議,是雙方之間權利與義務的約定,與一般合同有所區別的是加盟商會在合同中規定一些強制性條款,對這些條款,加盟者沒有討價還價的余地。但加盟者不能因此就放松對特許經營合同的審查,因為有許多加盟商利用合同設置陷阱,加盟者應小心。對商品的質量標准、退換貨的時間、後續服務等等一系列問題,都要考慮寫進合同中去,只有合同簽到位了,進一步維權才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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