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5日星期四

教育局需要一台收銀機

教育局需要一台收銀機
  澳門政府撥錢給市民進修,執行的教育暨收銀機青年局花錢,多由民間組織、機構提供教育服務。項目剛開始3個月,審計署就立案開始了長達9個月的審查。怎料,教育局一連兩日叫屈,開會口頭曬花影印機錢、道理由,對審計報告逐一辯解。壓根就沒認錯。
  貌似狗血般“驚天大逆轉”的劇情,其實一點不狗血。教育局擺出諸多微觀技術理由,以及宏觀政策意圖,來反駁條條審計報告。你說我未獲上級批准,放寬學 費;我說更多人上課,居民受益符合政策原意。你說612項課程未按獲批條件公布,我說是機構自降學費、後來我也批准了,多給的錢我也追回了……
  主管司長張裕被圍訪時,一言道破:不涉刑事、不在偏私。正因了無涉刑事、偏私的證明,教育局可盡印表機情舌戰。看客們打卡鐘得以窺得澳門的第四“公”全貌:公費買服務。
  問題是,教育局始終游離在外,沒進入審計署的“頻道”:在花公幣賣服務的每個環節,權力的行使過程中,沒有完整、嚴密傳真機的機制來限制、監督。
  誠如店主在指責收銀員,應建立出類似收銀機的機器,確保收錢無虞。教育局就需要這樣一台收銀機。這也是建立“小政府、大社會”中,權力各個環節所需要噴印機的,各種類型的“收銀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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