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3日星期二

透析低速電動汽車優缺點 為行業把脈


  與現有高端高價電動汽車產品在高額補貼下仍無法推電動車廣普及的市場困境截然不同的是,購置成本和使用成本較低、能夠滿足部分出行需求低速電動汽車,頗受消費者的歡迎,已形成了一定的市場規模並呈快速發展之勢。

  許多不具備汽車生產資質的企業開始簡單拼裝低速電動汽車,以“電動觀光車、電動代步車、電動助殘車”等名義在一些地區生產、銷售。而一些地方政府以支持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名義也默許這些低速電動汽車無牌上路行駛。管理體系的缺失導致一些低質量、無資質的低速電動汽車在部分地區泛濫,嚴重影響了市場和交通秩序。

  對於發展低速電動汽車目前行業還存在較大的爭議,關注的焦點堆高機是:低速電動汽車有何優缺點?發展低速電動汽車有何利弊?基於利弊分析,主管部門應該采取何種管理模式:是放任不管,還是納入高速電動汽車嚴格管理,或是單獨分類進行差別化管理?

  低速電動汽車的主要優點與其產生的正面效益

  低速電動汽車與普通高速電動汽車相比,成本較為合理、使用經濟、使用便利、技術適用和市場成熟,具有明顯的優勢。

  低速電動汽車的售價在2-5萬元之間,即使沒有政府的財政補貼也可以快速地普及推廣,百公裡耗電量可控制在15kWh以下,每公裡用電成本極低。低速電動汽車易於物料架駕駛操縱,適合退休老年人群、家庭婦女等特殊人群使用,停放、充電較為方便,符合大部分中低收入人群的用車需求,是理想的微型代步工具,龐大的電動自行車、摩托車、低速汽車等用戶的升級需求構成了規模巨大的潛在市場。

  基於低速電動汽車的上述優點,如能合理規範和引導,發展低速電動汽車將帶來較為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1。可以形成規模巨大的新興產業,帶動動力電池、驅動電機等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產業的發展。

  2。可以帶動我國充電設施的滾動發展,有利於促進我國電動汽車與充電設施以及之間的良性互動。

  3。可以替代高能耗、高排放的摩托車、低速汽車等交通工具,節能減排效果顯著;可以成為小型燃油汽車升級換代的主流方向,是我國汽車工業自主創新的重要突破口。

  低速電動汽車的優點顯而易見,但目前的低速電動汽車產品自身也存在一些明顯的缺點,不容忽視。低速電動汽車質量可靠性和污染可控性一般,在使用舒適性和安全保障性等方面與高速電動汽車還存在較大的差距。

  低速電動汽車的主要缺點與帶來的弊端

  在質量可靠性方面,低速電動汽車盡管結構簡單、關鍵部件技術成熟,但產品可靠性不高,與由上萬個零部件構成的傳統汽車相比,低速電動汽車的結構大為簡化。在污染可控性方面,低速電動汽車主要使用鉛酸電池,確實存在一定的污染風險。低速電動汽車配置簡單,導致動力性能和舒適性能相對較差。在安全保障性方面,低速電動汽車產品的安全配置較低,確實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

  基於低速電動汽車上述缺點,如果不加以技術改進和管理規範就盲目發展,可能會帶來如下的弊端:

  1。低速電動汽車主要采用低能量的鉛酸電池和低功率的驅動電機,技術含量較低,未來的發展可能會帶動量的提高,但很難帶動質的提升,不利於我國電動汽車行業技術水平的提升。

  2。低速電動汽車的普及不利於汽車產品結構的優化,低速電動汽車由於技術門檻較低,一旦無條件放開,眾多低速電動汽車生產企業將盲目投資、一哄而上,大規模低水平重復建設不可避免,不利於我國汽車產業的結構調整和優化。

  3。倘若將重點轉向低速電動汽車,將低速電動汽車作為新能源汽車發展的戰略產品,不利於我國汽車產業國際競爭力的提高。

  低速電動汽車產品性能、質量上的問題,可以通過制定相應的強制性技術標准、要求企業加以技術改進的方式予以解決料架;鉛酸電池污染隱患的問題可以通過規範回收利用體系的辦法來防患。提升低速電動汽車的安全性、可靠性、舒適性等性能水平需要付出相應的成本代價,但改進後的低速電動汽車相對於普通電動汽車依然具有一定的成本優勢。

  企業發力+管控結合=行業進步

  巨大的市場潛力吸引了大量企業開始投資低速電動汽車行業。這些企業良莠不齊,除了部分低速電動汽車、專用汽車生產企業外,大多是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等無汽車生產資質的民營企業。這些企業無法滿足現有新能源汽車企業准入要求,其生產的低速電動汽車產品也大都達不到現有新能源汽車產品准入的相關要求。

  如何對低速電動汽車進行管理,已成為行業管理無法回避、必須正視的一道難題。如果嚴格按照現行新能源汽車企業和產品准入管理原則,對低速電動汽車簡單地采取一刀切的管理方式強制全部取締,並不符合產業發展實際和市場發展規律;如果放任不管、默許違規企業生產銷售,粗制濫造的產品就會充斥市場,必將影響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當前規範低速電動汽車發展,可有力擴大電動汽車的產業規模,通過技術改進也能帶動關鍵技術的產業化,進而促進高端電動汽車的發展,是實現電動汽車產業化的必由之路。對低速電動汽車堅決抑制、強制取締或者放任不管,都不符合市場的規律。加強管理引導低速電動汽車規範發展,利大於弊,建議有關部門充分借鑒國外政府相關產品分類管理的經驗並立足國情,及時構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體系,盡早明確低速電動汽車的分類管理的模式,通過制定相應的技術規範和法規體系加以引導和規範,讓低速電動汽車早日成為“新能源汽車界的正式公民”,作為正式的電動汽車計入我國新能源汽車總銷量,無疑對我國完成新能源汽車產銷目標是有推動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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